2005-2-28 18:08:00 (#179163)
(原创)深圳故事
第一章
夜灯初上,我和平斜斜的倚靠在蔡屋围的人行天桥上,等晓明和俊的到来。
深南路上车水马龙,灯光工程确实让这里绚丽多姿。满路的红男绿女,满路的奔驰宝马,满城都写着骚动和矫情。
平无聊的玩弄着手里的手机,新买的手机,带130万摄像头。常常成了他炫耀的资本,他拍拍我,然后撇嘴:“不够我阳光!洗掉,免得玷污我的手机。”
我恨极伊如此无聊和诋毁,一巴掌过去:“你再拍我我把你手机扔下去。”
平怪笑:“本少爷拍你是看得起你,你以为我一枝红杏露凝香是随便给人家拍照片的吗?”他毫不在意我那巴掌。
我冷冷笑:“骚货,够胆子拍你和森亲热的照片我看看,拍这些有什么用?”
森是他曾经的BF,但现在已经分开了。他虽然伤过很多人的心,但对森,却是一往情深。越是喜欢游戏的人一投入了就更容易深陷。
森离开他的时候,表面上他还是嘻嘻哈哈,照样泡仔逛吧,照样上班下班,照样疯狂购物。但我看得出,深藏他背后的悲哀和伤痕。
往往再醉了后最无法遁形。
他会把发烧的头泡在洗手间的脸盆里,起来了以为泪水和自来水混在一起了,但分明可以看见双眸不断涌出的悲伤。
然后一塌糊涂的躺在沙发上,呆呆的一句话都不说。
知道森是他的死穴,一点,他便静了。
平果然不怪笑,他淡淡的说:“林子,不要再提他的名字了,反正过去就过去了,不要总把他安放在我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忘记他的。”
我有点懊悔,不该再揭他的疤痕了。
只得嘲弄的笑笑,不知道是笑他痴情,还是笑自己浅薄。
我的手机铃声尖锐响起,外屏显示晓明的电话号码。我翻开盖子,调侃的说:“骚货,到了吗?……”
…………
和他们都是在网络里认识的,因为比较聊得开,而且也知道彼此只能是朋友而不是情侣,所以更放得开,做无所不谈的朋友。
平是一个电器连锁的采购,嘴巴厉害,却略嫌CC。他外表不是很漂亮,但用无数靓丽服饰和化妆品堆砌起来的他倒也看得顺眼。他深信服“人靠衣装”这句经典名言,一个月的工资有70%是投资在自己的外表上。
平可以说是花心的代表,除了森是他最为耻辱的印证外,其它的男人都一个个在他手里栽了。俊说过:“把心给了平,还不如丢到深圳河发臭算了。”平确实只把男人当作证明自己魅力的牺牲品,先前的费尽心机到最后的轻易放弃。
喜欢他的人的眼泪和心,只是他常常清算的战利品。谁先爱上谁,谁就先输了一仗。
晓明则清清秀秀斯斯文文的,做移动通讯的。他已经有了个他深爱的BF,陪我们泡吧纯粹是无聊所致。他的BF仔仔是个IT人,时间被工作包围得满满的,所以晓明闲极无聊就常常和我们泡在一起。
我常常说晓明可以立贞洁牌坊了,每次去吧,碰见对他感兴趣的人,无论对方百般勾引,是美是丑。他都不为所动。不能对不起他老公是首要条件。
平会怨恨,说晓明白白浪费了他那张脸,要是长在平脸上,就祸及更多了。
唉……各人因缘,谁都羡慕不来。
俊是做物流,我们四个人里面唯一的一号。
但奇怪的是,我们三个人都没有和他发展,只是做很纯粹的朋友。
俊长得有点象宋承宪,特别喜欢运动,身上的线条也是我们中最刚硬的,他话不多,却总会语出惊人,笑倒一片。笑起来那些硬的线条散开了,就温柔可亲得多。
我们常常会热心的为他铺线,帮他找朋友,他总微笑的摇头,象个大哥哥对着顽皮的小弟弟无奈,找来的人喜欢他,他却总嫌弃这嫌弃那的。
我知道,他忘记不了宏,一个才华洋溢却薄情寡幸的江西男子,一个常常自诩自己是岗厦一枝花的漂亮男孩。宏和俊开始前住在岗厦,俊天天下班往他那跑。宏伤得他很深,开始对他疯狂进攻,到最后却傍上一个香港佬去了日本,还带走了俊所有的积蓄,和一纸断情信。
曾经的海誓山盟,原来是一个笑话。
二十分钟后,我们坐在Why Not酒吧,这是深圳人气最旺的Gay吧。
我穿的是件黑色的风衣,俊则是纯白色的外套,充满浓郁的运动味。晓明是米色的毛衣,干净而舒服。平穿了件猩红色的外套,显得妖娆奔放。
我们进去的时候其它桌的人都往我们这边作注目礼,确实象我们如此优秀的在里面很少,有几回还被人当作MB询问出钟价钱,平也将此类事迹引以为荣,沾沾自喜。
我照旧点了啤酒,俊和晓明这两个假小资要了红酒,平破天荒的要了果汁。俊斜眼看他:“小样今天犯病了?怎么喝起果汁了?我给你要瓶威士忌吧?不是要醉眼朦胧杀死全场吗?”
我失笑。平曾经说过醉后的他眼睛会放电,电力足以杀死全场。
“我今天看上了一个帅哥,可不能失态。”
晓明接口:“呵呵,一枝红杏露凝香,今夜为谁开?为谁凝?”
平兰花指翘起:“喏!角落那里穿蓝色衣服的那个,好MAN呐!”他的脸被春色戴红,眼睛是美丽而饥渴的,真不忍卒睹。
我顺着他的手指看去,一个男人在昏黄的吧灯下独斟,下颌有排短短的胡子,有棱有角,眼神深邃。是MAN极的那类。
平趁那MAN男不觉,痛快地看他。
我浅笑:“难度较大,一枝红杏可以开进去他的心房就未知可否了?我们平妹妹的手段如果可以如此高明,那我就真的五体投地了。”
平掠了掠用摩丝塑得发硬的头发,笑:“你等着趴在地上投降吧?”
我举杯,造作的喝酒,眼角却观察着平如何泡那个男人。
平喜欢用味道浓郁的香水,让人意乱情迷。每次我都叫他不要靠近我,免得把味道染到我身上。最夸张的是看他化妆、喷香水。往脸上狂抹这个遮瑕膏,那个收缩水,美白霜、营养蜜、眼霜……一个劲往死里抹。然后拿香水往空气里“嘶嘶”的狂喷,紧接着整个人往里头钻,出来了,蚊子都熏晕,莫说是人。再对不起观众的人,经过如此一番处理,也会明艳照人。
晓明把嘴巴凑了过来:“他会不会糗啊?”
我呵呵一笑:“糗不糗关我们什么事?看戏吧!”抬眼望去,俊正笑吟吟的看着我,他也喜欢看戏。
我举了杯子,与俊和晓明碰杯,暗红色的液体和晶黄色的液体眩发出美丽的光芒。
那边厢,平已经差不多坐到那个MAN男的怀里了,妩媚地为他拿起一粒开心果,举杯劝饮,把心事悠悠套问。在这暧昧的辰光,雨落如花,花烁如星,正是一个好梦的开端。看平和那MAN男已是心神俱醉。我们窃笑,不愧是一枝红杏露凝香,飘到那里那里死。
今天晚上,他的房间又得是春风拂槛,湿了床单,绿肥红瘦了罢。
第二章
晓明一大早就把我吵醒了。
“林子,我老公出轨了,我该怎么办?”他有些哽咽。
我睡眼迷离,看了看闹钟,天!才5点半,这样扰人清梦等于间接杀人。
但朋友的事情不可以不理,一边安慰一边跑去洗刷,用冷水把脸洗干净,才有精神处理这种对于我来说难比登天的感情纠纷。
我是个感情白痴,很多时候都要请教人。晓明这是病急乱投医,完全找错人。
弄了半天,才把事情搞明白,他的仔仔和下属有一腿,又不知道是不是吃错药,跟晓明坦白了事情。
“他下属不是这样的人,却愿意跟他…他说要看看他下属爱不爱他…我现在心好乱…”他激动得断断续续。
实在是巨寒,怎么这么麻烦的问题出再晓明身上,如果是平,他可以马上处理好。我脑子马上幻想平给那男人一巴掌,把那男人的衣服剪碎,然后用冷漠的眼神瞅得那男人惭愧,接着“砰”一声摔门而去。
仿佛看见平的种种媚态,仿佛听到他冷硬的嘲笑。
我骤然打个冷战,平可以做到的晓明不见得可以。
每个象仔仔般的男人最终目的都是“尝鲜”,只看他支撑到什么地步。每个象晓明般的男人最终目的都是男人“专一”,只看他可以让他迷恋到什么地步。
不是女子,便没有了矜持,看你勇用什么手段把他套在手里,不去尝鲜。
我小心翼翼的问晓明:“你打算怎么办?分手?”怯怯的声音好象我做错了什么。因为我知道,晓明太爱仔仔了,轻易难说分手。
但这样的感情,出轨是常常的事情,有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都有出轨的情况,何况是没有任何保障的同志感情。
男人,天性本来就喜新厌旧。感情,在许多人眼里本来就如一壶茶,越冲越淡,终止如一壶白开水,平淡乏味,就缺了喝下去的兴趣了。能将感情当做一煲汤越煲越浓的,已经越来越少了。
什么天荒地老?什么一生一世?异性恋都难,对于我们更是假得离谱,信的,是自己骗自己的人,因为他自己心里也不会信的。
对同志的爱情,久了,自然意兴阑珊。
我继续倾听他的倾诉,仔仔好过分,偷吃就偷吃,为什么要跟晓明说呢?弄得我头大如斗。我心里不断在印证,仔仔的动机,分析到最后只有一个,他不要晓明了。
我不敢这样告诉他,但我觉得我应该告诉他。
可以预料到晓明的反应:“他不会不要我的,想当初我在横岗的时候他天天跑那么远去接我下班,对我那么好,他怎么可能不要我呢?”
怎么可能不要?
我失笑,那些结婚的人怎么可能预见以后是否会离婚?当时也有钻石戒指的印证,当时也有海誓山盟,为什么要分手?为什么要离婚?
我怎么知道他怎么可能不要晓明?
人心是世界上最难猜测的东西,随时会变,随时会厌倦。人的一生一世,才不过数十年。最慷慨的男人,也不过爱你数十年;何况,“一生一世”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