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大妈、街坊组长调解、谈心十多二十年前还是比较有效的,原因是当时两口子闹矛盾主要因为子女教育问题、两地分居问题、婆媳关系问题、大男人主义等等这些不涉及第三方的内部问题。经过调解、劝说很多都能和好如初。加上以前的观念还比较保守,把维系婚姻家庭看得很重,一旦离婚,不管什么原因,都会被人传作笑话,所以即使貌合神离,也只能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勉强维系着家庭、婚姻的完整性。 现在的情形有所不同了,人们交往的途径更趋多元化,个人与社会与陌生人接触的机会比以前大大增加,感情发生碰撞、发生转移的机会也随之增加。这些涉及第三者的感情瓜葛、涉及人的精神生活问题,就不如上面所列举的具体问题容易化解了。加上社会舆论和社会道德标准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不再把婚外情和第三者都看作是十恶不赦的东西,对情感的转移都采取比较宽容的态度。 所以,不是居委会大妈和妇联不想关心调解,而是人们的观念变了,旧时的方式方法再也不象从前般行之有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