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福锈锁28年(1)
我是陕西省周至县委机关的一位公务员,今年49岁。1976年冬与妻子兰结婚,28年来,在这人生最为美好,最为珍贵的黄金岁月,我们缺少人世间最让人陶醉的“性”福。难以启齿的性羞涩,整整困扰了我们28年,是隐藏在我们心灵深处的一个难以诉说的伤痛。 对“性”无知险些离婚 我和兰出生在同一个村。我俩自幼相识,一块长大。我们17岁那年订了亲。我家是个贫穷的多子女家庭,兄妹中我排行老大。父亲在外工作,一年难得回几次家,加之母亲多病,我初中未上完就中断了学业,挑起了家庭生活这副重担。1976年腊月我俩21岁时,就草草结了婚。那个时代,人们谁敢谈“性”?加之我家庭太穷,自卑感特强,所以对“性”无知到了极点。 婚后,我俩虽然睡在一个炕上,却是一人一床被子,你东我西睡着。 那时,农村大人们灌输给孩子的都是一些诸如“男人必须像个男人,任何时候都不能求媳妇”、“男人不能当软骨头、棉花脑袋”、“男人如果让女人管住了,一辈子也别想抬起头”。这些封建的“歪理”束缚禁锢着自己,加之自己生性腼腆,因而从不敢开口提“性”。而兰作为一个大字不识的姑娘,受封建礼教影响尤深,更不敢谈“性”。婚后一连五天,我们每天晚上只是聊着许多与“性”无关的人和事。 第六天晚上,她看我翻来覆去睡不着,才红着脸轻声说:“你睡过来吧?”我装作很不在意的样子,故意打岔说闲话。又过了一会儿,我才羞羞答答不好意思地钻进了她的被窝……谁知,我却是一个无用的东西,在她身上努力了老半天,一点进展也没有,我只好垂头丧气地钻回了自己的被窝。 直到第七天晚上,我才吞吞吐吐地提出一起睡,谁知结果却是前一天晚上的翻版。我伤心至极,恼羞成怒,竟说她是一个不能育儿生女的“石女”、“白虎星”。她哭了,哭成了泪人儿,我心里也酸酸的。停了一阵,她擦了擦泪水说:“我不能为你生儿养女,咱们干脆离婚吧!”听到她说出“离婚”二字,我一下子蒙了,过了好久,我说:“婚不离,咱们看病。” 正月初七,我强忍着泪水,用自行车带她去了地区医院。妇产科一位姓刘的大夫接待了我们。听完了我俩吞吞吐吐的诉说,大夫只问她了一句话,“你来过月经吗?”她说:“14岁时就来了。”大夫听后笑了:“你俩真是一对大傻瓜,回去吧!”这位热情的大夫看了看我那瘦骨嶙峋的身躯(1.75米的个头,不到49公斤的体重),对我笑着说道:“把你的身体往好里补补吧!”那时候家里挺穷,哪有什么好吃的补养身体。妻子背着家里人,把结婚时同伴送的几个镜子卖了,才从村里一位老婆婆家中偷偷买了10多个鸡蛋让我吃。 正月十七的晚上,我突然来了“性”趣,红着脸向妻子提出性要求。妻子笑着说:“你不是说我是石女吗?咱还要做那事呀?”我一句话也没说,一把将妻子拉到怀里,钻进同一个被窝里…… 为了生存压抑人“性” 谁知这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性”福我们还没享受上几天,为了一家老小七口人的生计,我含泪离开刚有“性”趣的妻子,同村里几位年长者,钻进秦岭深山割荆条。这一去就是两个多月。刚进山的那几天,我几乎每天晚上梦见与妻子在一起做爱。可后来,由于每天爬高山,啃干馍,喝凉水,晚上还要走山路,临睡时,早已累得筋疲力尽,没有一点精神,只觉得天底下最幸福的事莫过于能多休息一会儿。 两个月后,我从秦岭深山赶回家。按理说,两个多月不见妻子,应是“久别胜新婚”,而我却心有余而力不足。晚上,我勉强地与妻子亲吻、爱抚、说话。半夜里,当妻子羞涩地向我提出性要求时,自己却可怜巴巴地望着妻子,一点男子汉的阳刚之气都没有。妻子伤心不满,我却无言以对。因为自己的男儿身太不争气了,正值青春年少的我,就像一个大病初愈的老头子。 一个月过后,我的体力恢复了,尽管遭受了性爱中的败仗,但毕竟自己还是生气勃勃的年轻人。然而,一场意想不到的灾难又降临到我的身上。夏收前的一天,我与村里几位同伴进山割柴。当我站在一个悬崖上,将捆好的柴往下掀时,脚下突然一滑,连人带柴一起掉到崖下,结果是左腿严重骨折。那时县医院医疗条件差,只在医院待了半个月,我就拖着箍着石膏的伤腿回了家。我们那儿有个说法,凡是男的有了红伤(外伤),家里人就不许他与妻子同睡一个炕上,说是怕伤筋动骨,其实说穿了是怕夫妻做爱加重伤势。我睡在老人的炕上,一躺就是三个月。我毕竟是个男人,在最后的一个月里,特别想与妻子在一起,享受一下“性”福。可是,母亲异常严厉的告诫和自己难以言说的性羞涩,使我终究未能与妻子睡在一起。 秋菊飘香时,我的腿伤也彻底好了。可还未等我睡回夫妻二人的小屋,生产大队的通知又已到了家里。大队干部让我同村里几十个人一块到秦岭深山,为山区人民修建出山路。就这样,我在1977年9月强忍心中难言的酸楚,再一次压抑人“性”,离开妻子,进山了。 追求事业失去“性”趣 &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