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营销会陷阱:专骗老人 年轻人禁入(3)

2012-02-21 22:08 | 责任编辑:大理曙光男科医院 | 来源:网络转载 | 点击:

  无疗效知上当索赔难

  专家说,目前老年人保健咨询缺乏正规渠道,辨别力不高的老人抵挡不了强烈的推销攻势

  据相关医生透露,他们每年接触的老年病人中,因朋友介绍或看到报纸宣传而购买保健品的现象普遍存在,尤其是患慢性病和晚期肿瘤的病人,很多都购买过市面上各种保健品。医学专家认为,目前老年人保健咨询缺乏正规渠道,加上老人辨别力不高,往往抵挡不了强烈的推销攻势。

  广医二院老年病科主任宫雅南告诉记者,慢性病和晚期肿瘤的病人,病到一定程度,用某些药品治疗效果又不太好时,往往“病急乱投医”,见到宣称有特殊“神效”的保健品都想博一博、试一试。因长期被病痛困扰,很多老年病人都愿意花钱高价购买保健品,但服用之后,对疾病又无任何明显改善。

  花大钱买“后悔药”

  宫主任说,她看诊的病人中,有一个60岁的刘婆婆,患了8年的糖尿病,定期来医院体检。上周,刘婆婆来医院,一检查,血糖不仅反弹,还明显增高,普通正常人的为6毫摩/升,刘婆婆的竟高达12毫摩/升!原来,几个月前,刘婆婆听朋友介绍,买了一种据称可以降血糖的保健品,并听信销售人员的话,停吃了医院之前开的降血糖药,只吃保健品,结果,血糖不仅没降下来,还反弹增高得厉害。刘婆婆后来也后悔莫及,白白花了几千元。

  前阵子,广医二院住了个海珠区的退休老干部李博(化名),他有长年的糖尿病史,后来患了结肠癌,在医院做了手术后,身体状况不是太好,主治医生便让他停止吃糖尿病的药。然而,上两周,一检查,李伯却反复出现低血糖,医生觉得很奇怪,李伯已经停吃降血糖的药一段时间了,照理血糖不可能会反复降低。后来仔细一问,李伯才拿出两袋东西给医生看,说是朋友介绍购买的保健冲剂,对糖尿病特别好,医生一看包装,竟连生产厂家都没有!

  保健咨询缺正规渠道

  不少子女都说,父母一旦上了年纪,就时常会担心身体机能出问题,一旦身体出现某些变化,老人家就非常紧张,很容易自己对号入座各种疾病,往往越看越像、越看越怕。

  一次,林小姐的妈妈手臂上起了几个红点,马上变得很紧张,焦虑地跟女儿说,不知是不是癌变的预兆。后来林小姐带她去医院体检,又没查出任何问题。

  一位公司职员小许告诉记者,他爸爸今年63岁,去年,许爸爸左手大拇指和食指之间的肌肉比右手同一部位相比有些萎缩,使不上力,老人家就很担忧,怕身体有什么问题,后来小许通过朋友找到一位广州某大医院的神经外科专家,带许爸爸去看,医生说没什么大碍,只需吃些营养药就行,许爸爸心里一块石头才算落了地。

  有子女也说,他们不可能认识每一个医学领域的专家,如果有常设的保健咨询权威机构,无论是政府机构还是商业机构,只要能为老人们提供固定的科学的保健咨询渠道,他们也不用担心父母会被街头的虚假广告欺骗,也不用担心父母会被“药拖”拉去高价购买各种各样的保健品了。

  专家:保健品不能治病

  宫主任说,药品有药用价值,对疾病有治疗作用,而保健品只有辅助调理作用,根本不可能治疗疾玻“一个老人往往身兼多种疾病,如高血压、糖尿并前列腺增生等,若保健品中加了某些西药成分,跟医院开的药一起服用后,可能产生拮抗作用或协同作用,拮抗作用指对一种病好对另一种病有副作用,协同作用指药品和保健品中都有西药成分,同时服用药量过多,也会对身体造成不良影响。”

  宫主任认为,停了医院开的药吃保健品就更加不科学了,即使保健品有些微疗效,也会‘拣了芝麻丢了西瓜’。目前,市面上的保健品都在大打“擦边球”,利用老年人想健康长寿的心理,频频得手,因为这些保健品吃了虽说没什么疗效,但也不至于危及生命,因此,很多手头宽裕的老人们还是愿意购买。

  中央保健会诊专家、中山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外科的区庆嘉教授认为,各种保健品如果声称能有效防治各种疾病,肯定是打广告夸大宣传。

  区教授说,用一种药治一种病,疗效都不可能达到100%,如抗癌药,能达到30%的治疗成效已经是很不错了。他认为,老人们纷纷掏钱买市面上的保健品,吃了后心理作用远远大于保健品的功效。他建议,老人们不应轻信各种浮夸的广告宣传,只要保持心情愉快、均衡饮食,再加上适当运动,就可以使身体变得健康,不需过多食用保健品。

  律师:寻求赔偿取证困难

  广州某律师事务所肖律师说,当前老年人保健品推销局面混乱,很多营销公司将保健品疗效吹得“神乎其神”,其中有很大水分,有欺骗、误导消费者之嫌,属于消费欺诈范畴。如果被证实是虚假宣传,广告发布人、广告组等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而若是消费者购买了某种保健品,吃了后并无达到其当初广告宣传中的疗效,营销单位应负民事责任,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

  但肖律师认为,很多保健品营销公司往往利用法律空子,一开始就做好了风险规避,消费者若想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赔偿,面临取证困难的现状,还可能要花费很大成本,因此,很多消费者试了产品,即使无效,也就搁置一旁。肖律师提醒市民,对于保健品推销应当警惕消费欺诈,消费者在准备消费时,应对该商品或服务以及经营者的详细情况进行辨认。如果进行了消费,应要求出具正规的票据,并妥善保留。对于保健品营销,不要轻信广告传单或所谓的“老顾客”现身说法,而是要“擦亮双眼”,警防消费陷阱,以免损害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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