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有一个我感觉很不错的GG,他从未向我表白过,可又若有若无的和我玩着暧昧。有天深夜,他突然开车从几百里外的单位赶回来,直接开到我家楼下说想和出去我兜风,第二天一大早他还要赶回去上班。他把车开到僻静处突然停下来,偶紧张,他该不会要表白吧?安静了好久,忽然他说要给我看一样东西,说着去开尾箱,偶又一次紧张,心想该不是999朵玫瑰吧?正面红耳赤含羞带怯之际,他他他……他居然拿出一根警棍深情地对偶说:“你不是说你没看见过警棍吗?我特意带回来给你看的~”555,从此一刀两断!!!因为偶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一个大好月圆之夜,一对青年男女,在幽静的柳树下,共同欣赏一根警棍……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读:本条为我国立法中对患者知情权的首次规定,规定了尊重患者知情权为医务人员的义务,未尽到该义务视为医务人员有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予以赔偿。但此条中,“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表述过于模糊,不利于具体操作,应待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予以明确,否则对其表述的误解容易给处于强势地位且有专业话语权的医院以过多的借口,不利于对患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老实说,从专业角度来看,楼主的帖子立意肤浅,文笔晦涩,根本不值一顶;但既然已经上当进来,把帖子点开,不顶,则意味着少积3分,失去早日升级的机会。
顶,还是不顶?我的思想进行着激烈的斗争。
顶,可以为自己增加可耻但宝贵的3分,但崇高的信仰与无暇的品格毁于一旦;不顶,高尚的风范得以保全,若干年后,还可以对孙子说“很久以前,爷爷曾今有过一个机会……”,但毫无疑问永远成为论坛的落后分子。
我不断地踟蹰着,彷徨着,犹豫着。。。
眼看从沙发降到了板凳,又从板凳降到了地板,再不顶,估计首页都不能保住了。。。 我一狠心,一咬牙,决定还是昧着良心顶楼主的帖子。
作出决定后,一种深深的负罪感强烈地击中了我正直的心灵,一瞬间我泪流满面心如刀绞,意识到在以后的漫漫人生旅途中,我将因为这次不光彩的顶帖而经历长期的灵魂挣扎、精神痛苦乃至于心理煎熬,我不禁对着显示屏怒吼:“楼主你个混球,拜托你以后少发这种烂帖!!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读:本条为我国立法中对患者知情权的首次规定,规定了尊重患者知情权为医务人员的义务,未尽到该义务视为医务人员有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予以赔偿。但此条中,“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表述过于模糊,不利于具体操作,应待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予以明确,否则对其表述的误解容易给处于强势地位且有专业话语权的医院以过多的借口,不利于对患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读:本条为我国立法中对患者知情权的首次规定,规定了尊重患者知情权为医务人员的义务,未尽到该义务视为医务人员有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予以赔偿。但此条中,“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表述过于模糊,不利于具体操作,应待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予以明确,否则对其表述的误解容易给处于强势地位且有专业话语权的医院以过多的借口,不利于对患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老实说,从专业角度来看,楼主的帖子立意肤浅,文笔晦涩,根本不值一顶;但既然已经上当进来,把帖子点开,不顶,则意味着少积3分,失去早日升级的机会。
顶,还是不顶?我的思想进行着激烈的斗争。
顶,可以为自己增加可耻但宝贵的3分,但崇高的信仰与无暇的品格毁于一旦;不顶,高尚的风范得以保全,若干年后,还可以对孙子说“很久以前,爷爷曾今有过一个机会……”,但毫无疑问永远成为论坛的落后分子。
我不断地踟蹰着,彷徨着,犹豫着。。。
眼看从沙发降到了板凳,又从板凳降到了地板,再不顶,估计首页都不能保住了。。。 我一狠心,一咬牙,决定还是昧着良心顶楼主的帖子。
作出决定后,一种深深的负罪感强烈地击中了我正直的心灵,一瞬间我泪流满面心如刀绞,意识到在以后的漫漫人生旅途中,我将因为这次不光彩的顶帖而经历长期的灵魂挣扎、精神痛苦乃至于心理煎熬,我不禁对着显示屏怒吼:“楼主你个混球,拜托你以后少发这种烂帖!!
我回到了深圳继续我那苟延残喘的生活,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崩溃了!这种不男不女的日子到底要熬到哪一年啊,我实在撑不下去了。冤有头,债有主,我现在是能找到坑害我的人,却无法让他得到应该有的惩罚,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我不想憎恨这个社会,只能说我自己年少无知,医生无德。请大家能够客观的说话,不要冷言冷语,我已经受不了打击了。我现在后悔万分,可是这个世上没有后悔药,不然我就去吃了。我现在只是想成为一个真正的女人而已,可是为什么就那么难呢?
我努力的跑了好几家有名的医院,请求他们能够帮我治疗,变成真正的女人,一个都不愿意接受我,不愿意给我这样的病例治疗。好心的人们,我到底该怎么办?谁能够帮帮我,我只想变成真正的女人,现在的我也只有这条路可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