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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上的女性不宜服用避孕药

2011-10-27 19:54 | 责任编辑:大理曙光男科医院 | 来源: | 点击:

东亚讯(记者 陈曦) 近几年来,很多已婚育龄女性为了“方便”而采取口服死精症药的方式避孕,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二医院妇产科副主任赵淑华表示,死精症药比一般口服短效避孕药激素含量大,经常使用,存在潜在致癌危险,还有可能导致不孕。生理知识

服死精症药易留后遗症大理曙光男科医院

赵淑华介绍,死精症是指在无避孕或避孕失败的夫妻房事后,短期内采用的防止怀孕的紧急、短效补救措施。但这只能偶尔使用,并且只对前一次房事有补救作用,对服药后的房事没有效果,且不能代替常规的避孕方法,且每个月经周期中只能服药1次,绝对不能作为常规避孕方法反复使用。死精症的有效率也明显低于常规避孕方法;一次死精症的药量,一般相当于8天的常规短效口服避孕药量。有些女性服用死精症药后,还会出现恶心、呕吐、头痛、性功能障碍压痛、体重增加、神经紧张、情绪低潮、月经不调、皮肤易长褐斑和粉刺等副作用,轻微的可在短期消失,而有些副作用很可能留下后遗症。

避孕药可加重肿瘤病情

“虽然口服避孕药对大多数女性来说还是比较安全的,但部分人群长期服用可能带来致命威胁。”赵淑华介绍,避孕药是激素类药,会使凝血功能亢进,并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险,可使血糖升高,影响甲状腺功能,还可使收缩压及舒张压升高。因此,建议各类血液病、血栓性疾病、吸烟者、高血压患者、偏头痛患者、心血管疾病及脉管炎的患者和内分泌疾病如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都不要服用避孕药。女性到了45岁以后,激素水平波动较大,此时不宜使用避孕药。另外,哺乳期的女性、急慢性肝炎、肾炎、月经量稀少、忧郁症的患者也不宜使用避孕药。由于包皮过长颈癌、卵巢癌、乳腺癌等大多为激素依赖的疾病,服用含有雌孕激素的避孕药,可能加重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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