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和三个女人的爱情故事,几十年来一直被人传诵吟咏,评论感叹。“以赤子之心怀抱世界是可爱的。”很多人这样评价这位著名诗人。还有很多人为林徽音没有与他结合而遗憾。的确,这样有才、热情而又率性的男人,是最容易打动女人的。
“这世界是一个以成败论英雄的世界。因他的才华,他的一切就被谅解,甚至成为一段美丽的传奇。如果他不是个卓有成就的诗人,那三个女人的故事即使再凄美,再痴情,也不会感动那么多纯情男女,不会惊动那么多文人用煽情的笔触把她们的故事传颂至今。”
对于一个数十年前便逝去的人,自然不能用今天的标准来要求;但无论在哪个文化道德体系中,他的所作所为都不会获得所有人的理解。虽然作为情感丰富的诗人来说,爱上几个女人情有可原,但并不意味着他在道德上可以自圆其说。
徐志摩对林徽音的爱是婚外情,对陆小曼的爱是婚外恋,没有人能够粉饰这样的现实。
如果他不爱张幼仪,何以又和她生了两个孩子?可见他当时年轻,生理上的欲望是要尽情满足的。然而,他的精神上又感觉不满足,因而热烈地追求林徽因。可是对张幼仪来说,她除了供徐作为泄欲和传宗接代的工具,可曾得到一点尊重和爱?这真是极端冷酷的始乱终弃。
如果他真的和林徽音结合,能不能保证他就不和陆小曼一见倾心呢?我想不能。因为那时候,他又会发现林徽音过于含蓄温婉,不像陆小曼一样风情万种,令他产生更强烈的爱的激情。
他和张幼仪离婚时,张还怀着他的孩子。按今日的法律来说,这时是不能由男方提出离婚的。他爱上陆小曼时,明知她是别人的妻子却爱得毫无顾忌。按照现在的法律,他是在破坏军婚,可能要被判刑。
他只想到自己的感情需要,丝毫不考虑自己会伤害无辜的他人。除了自我中心,还能用什么来形容他呢。
林徽音作为一个理性的女子,尽管可能深爱着他,却没有选择他作伴侣,显而易见是极为明智的。她知道,一个男人和几个女人的故事有太多悲哀。她知道,嫁给一个有魅力的男人,哪怕是自己的梦中情人,未必就会幸福。
这个故事再次验证了这条定律:炽烈的爱情和幸福的婚姻之间,可爱的男人和理想的丈夫之间,实在没有很高的相关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