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注:如果说,你所贪求的是女人的心;但是心识既无从欣赏也不可摸触,可以观看触摸的,绝对不是心识;那么你无聊地拥抱她作什么呢?
颂文:复次女垢身,无酬不可得;今生逐尘劳,后世遭狱难。
译注:再者,那充满污垢的妇女之身,不付出很高的代价是得不到的;今生必须为她一辈子奔波劳碌,如果犯了罪,来世还须饱受地狱等苦难。
颂文:诸欲终坏灭,贪彼易堕狱;为此瞬息乐,须久历艰困。
译注:五欲虽乐,总是会坏灭的;但是贪着它,却容易使人堕入地狱等恶趣。为了贪图这昙花一现的快乐,就必须长期忍受精疲力竭的艰苦。
一位居士说: “ 当知色欲一关是我等修行人最难断的烦恼,因为它属 于‘贪’这一习气,其他的烦恼有若布沾了土 ,抖一抖就能去除,但‘ 贪’这一烦恼就象布沾了油,不是轻易可去。古大德尤其把色欲比做口渴之人饮咸水,那是愈饮愈渴,所以断不能指望其物极必反也。古人常喻此为无底深渊,无大毅力,非大丈夫不能出离 。”原始佛教中,必修到阿那含果才断除了贪欲。依大乘的理论,八地以下的菩萨于贪嗔痴都不清净。
索达吉堪布 所著《中观四百论广释 ??句义明镜论》中说: 因为贪欲病不可能用享受美景这种药方治好,它的根源在众生内心的无明颠倒邪执,心病还得“心药”医。贪爱五欲享受者,时刻沉浸于欲乐受用之中,他不但不会得到满足,而离开贪爱的欲乐境,反而在不断地享受中,贪欲习气会得到串习增长,欲望会越来越强烈。享受欲乐的过程,其实就是增长贪欲的过程,因而由此不可能有满足。月称菩萨以譬喻说:“水不可能用水来去掉,火不可能用火来烧尽,同样,人们的欲望不可能以享受美境而断除。” 月称菩萨还说:猛火中加薪,火焰会更加盛燃;同样,贪欲者得到欲乐受用,贪欲之火会更加炽盛。堪布阿琼将此颂解释成:贪爱女人者,越享用女人,越会增长欲望,永远不会因满足而离开贪欲。
7楼
┊回复┊引用┊┊专辑┊编辑┊2009-1-9 19:32:31
8楼
┊回复┊引用┊┊专辑┊编辑┊2009-1-9 19:37:05
读了《感应篇》,就知道太上对于贪财杀生等事,再三地说明境界;却独于万恶之首的淫,就只有这一句话。太上并不是刻意忽略,而是因为贪财、杀生等恶业较明显,而且道理也较浅显,是语言可以说得尽的;然而淫的罪恶非常隐密、道理又深,是语言难以说得尽的,所以太上才用“灭除意念”的文字,从最初一念来唤醒众生的痴迷。因为人对于美色,当眼睛接触的那一刹那,心若是一动,则想念、思慕、贪求的念头,就会缠结在心中而解不开。
倘若心中萌生这种念头,不用等身体去犯,就已经违背天理而堕入人欲,这时已被阴司列下无穷罪案;所以太上真是慈悲无量,并不用繁琐的语言,而只用一句话来点醒世人,提醒人们在“见色起心”之时,不可不从心源隐微处及早断绝。这种隐微、深邃的恶业,应在念头初起时,立刻奋力斩绝,不可存有丝毫犹豫,也不可带有丝毫情念,所谓天堂、地狱,就在这一刹那间立刻分判。要是此时稍微认识不清,或是看不破,不能斩钉截铁毅然立定脚跟,则瞬息间就会蔓延开来,不知不觉就会飘入罗刹鬼国,实在是太危险了。所以太上说这句话,实在是博大精深、用心良苦。
“见色起心”,这是世人生病的根源!要想断除病根,应从“见”字下功夫,所谓“非礼勿视”;就算见到了,也要视而不见,这是最上等的预防功夫。我们本有的良知,是不容易被欺骗的;而世间的礼法,也是不容易超越的。若是用强制的方法来预防,这是次一等的功夫。否则心中若起妄念,刚开始即不加以防范,最后一定付诸行动,做出邪淫的勾当。一念之差而万劫莫赎,岂不是太悲哀了!
现在的社会风气,因为资讯媒体的污染,没有提倡道德、因果的观念,已经败坏得无以复加;加上现代人观念薄弱,因而经不起资讯、媒体的诱惑。男女关系接触频繁,常常社交、跳舞,早上在公园里,就有很多人学跳舞唱歌,男女肢体接触频繁。有位派出所警员跟我讲:‘奇怪!七十几岁的人了,还跑到派出所报案,说跟太太吵闹不休,想要离婚,怎么那么老了还会离婚?’一问之下,原来他跟天天一起跳舞的舞伴来了电,就要跟发妻离婚,看来他是跳昏了头。
男女的肢体接触,会产生某种感觉,所以古人一直强调‘男女有别’,是有很深的道理。现代人若懂这个道理,自然就会节制,不容易产生状况。
男女相处或自己独处之时,应当心存正念—所谓‘闲邪存诚,正心诚意’,不能有非分之想,必须多加忏悔。修‘不净观’能减少欲望,多看因果报应的公案,可以增进敬畏之心。
口业方面,不能说绮语。伤风败俗、挑逗情欲的绮语,会让人胡思乱想。饱暖思淫欲,晚上要避免吃高热量食物,最好改掉吃宵夜之习惯。再者,不乱用助淫补药,这容易助长淫业。
身业方面,不能犯手淫。自慰非但戕害身心,更能增长欲念,恶性循环,无有已时。要培养正当娱乐,不要涉足声色场所;要远离邪行邪见的朋友,损友会使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