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生促进工程惠及众多百姓
国家人口计生委2007年在成都召开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会议后,省人口计生委及时下发了《关于实施出生缺陷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意见》,各地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2009年全省全面启动优生促进工程,实施两年多以来,全省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
2010年4月22日,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正式启动“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这是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等“三项制度”之后,又一项惠及广大育龄群众的好政策。四川省简阳市、新都区、沙湾区、射洪县、大竹县、荣县纳入首批试点,2011年2月24日启动第二批试点,四川省翠屏区、东坡区、苍溪县、江油市纳入第二批试点。
为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扩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的指示精神,实现“一年试点,两年扩大,三年加速,五年全覆盖”目标,按照工作基础好、地方政府有积极性、当地财政支持、各县自愿参与、经各市推荐的原则,启动了大英县等36个县(市、区)省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国家级试点县项目经费除中央财政承担的80%以外,地方财政负担的20%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负担,三个民族自治州由省财政全额负担。同时,省级投入专款,为10个试点县分别安排划拨了10万元工作经费和35万元的设备经费。简阳市、沙湾区、苍溪县、翠屏区政府出资将城镇居民纳入免费检查。
依法行政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扎实推进
四川全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紧紧围绕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总体目标,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为主线,以群众自治、流动人口为重点,坚持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和载体创新,人口计生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显著提升,连续10年未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的重大恶性事件和重大侵权事件;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推进面达到95%以上,80个村(居)成为了全国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单位,81个县(市、区)获得了省级先进(示范)县(市、区)称号,今年还将有101个村(居)成为全国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格局初步形成,在国家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省人口计生委也先后被省政府确定为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单位。
今年,省人口计生委决定在全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活动,并将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作为全省乃至全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加以培育和推广。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长效机制,促进人口计生服务管理行为更加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公正透明,行政效能不断提高,行政监督落实到位,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推进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