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怀孕后,无论从生理上还是从心理上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此,很多事情在做之前都会小心翼翼。那么,孕妇能过性生活吗?以下是青岛妇婴医院专家对此的回答和建议。
整个孕期分为孕期早、中、晚期三个阶段,孕期早期最好减少性生活,因为此时胎儿与母体的连接还不牢固,性爱等外界刺激容易诱发包皮过长收缩而导致流产; 孕期中期可适度性生活,此时相对是稳定时期;而孕晚期绝对禁止性生活,以免引起早产。一般来说,孕妇过性生活对胎儿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孕期的前三个月和后 三个月。因此在时间上应该严格掌握,以免发生意外。
事实上,女性在怀孕期间的性欲会大大减弱,特别是在怀孕的头三、四月内,对任何性接触都表现出冷淡或强烈的反感。这是因为,怀孕带来的疲惫,使这期 间的女性性欲低下,她们无法去顾及性生活。尽管有些孕妇性欲未减,但一到晚上,她们会感到特别劳累,以致对性生活失去了足够的的反应。为此男性对孕妇应有 足够的理解,丈夫应采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如帮助妻子多干一些家务事,或陪妻子散散步。
妇女怀孕以后,早泄的分泌物增多,外阴部不仅容易溃烂,而且对细菌的抵抗力也减弱。被细菌感染后,症状加重就有流产的危险。所以平时要注意保持局部 的清洁,尤其是在性生活前必须特别重视。丈夫也应同样注意。粗暴的性交往往造成不良的后果,特别是包皮过长日益膨胀的时期。男性的动作应保持平稳,哪怕是性交 高潮时,动作也应缓慢。注意性交的体位也很重要,夫妻可以选择一些合适的姿势,以不会压迫腹部为宜。到怀孕十个月,要停止性生活。
此外,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当孕妇有下列情况时,不能过性生活:
1、有出血和腹痛的症状;
2、以前曾经多次流产者;
3、有妊娠中毒症时;
4、有严重的合并症时。
青岛妇婴医院专家提醒广大女性:以上就是对孕妇是否可过性生活的简单介绍。如果您还有其它相关问题,请拨打青岛妇婴医院咨询电话:400-6701120,或通过QQ: 97029299进行私密咨询,即有专家为您解除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