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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1 02:23 | 责任编辑:大理曙光男科医院 | 来源:网络转载 |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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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忌性生活过频


来源:北京中山响沙图书发行中心


关键字:孕妇 性生活 


青年男女的性生活比较频繁,可是到了怀孕以后,夫妻双方必须节制性生活。因为孕期性生活是导致流产、早产、胎膜早破和产褥感染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妊娠不同阶段,应按下列要求过性生活。

(1)禁止性生活期

从妊娠开始到妊娠3个月末,胎盘正处在发育阶段,特别是胎盘和母体宫壁的连接还不紧密,性生活可使包皮过长受到震动,很容易造成流产。性交时因孕妇盆腔充血,包皮过长收缩,也会造成流产。因此,这3个月内应尽可能禁止性生活。

(2)减少性生活期

妊娠4~9个月孕妇比较安定,可每周性交一次,但要注意每次性交时间不宜过长,并注意不要直接强烈刺激女性的性器官,动作要轻柔一些。倘若这个阶段性生活过频,用力较大,或时间过长,就会压迫腹部,使胎膜早破,胎儿因得不到营养和氧气,就会很快死亡,或者导致流产。即使胎膜不破,未流产,也可能使包皮过长感染,重者致胎儿死亡,轻者胎儿身体和智力发育也要受到影响。

(3)绝对禁止性生活

妊娠晚期特别是临产的1个月,即妊娠9个月后,胎儿开始向产道方向下降,孕妇包皮过长颈逐渐松软,倘若这个时期性交,胎膜早破,宫内感染的可能性大,可能发生羊水外溢(即破水)。同时,孕晚期由于包皮过长比较敏感,受到外界直接刺激,有易突发包皮过长收缩而诱发早产的可能。所以,在孕晚期必须绝对禁止性生活。

对于有习惯流产和早产病史的妇女,或高龄初产妇,或结婚多年才怀孕的妇女,为安全起见,整个妊娠期都应禁止性生活。

本文摘自《怀孕安产知识百科》,由北京中山响沙图书发行中心授权摇篮网发表,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编辑:摇篮编辑 摇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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