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出轨者不得评奖评优,你怎么看?》调查结果。制图/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龚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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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长沙10月26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刘启)湘潭大学商学院2010—2011学年度评奖评优的通知中要求,对“谈恋爱出轨者”取消评选资格。昨日,红网对此发起投票,截至今日(10月26)上午10时,198名网友参与投票,60.6%的网友认可该规定。
45.95%的网友同意湘潭大学商学院的规定,认为评优评奖应将道德因素纳入考核范围。14.65%的网友认为该规定“还好,很有爱哟,严防出轨要从娃娃抓起”。网友@正义的骑士赵小豆说明了自己同意的理由:“如果对伴侣都不忠诚,拿什么忠于理想与事业?”
39.4%的网友认为该规定不合理,其中9.6%的网友反对该规定,29.8%的网友认为该政策荒唐。华中师范大学性学教授彭晓辉质疑恋爱出轨的公平界定问题,他说:“问题的关键是,定义‘出轨’的解释权归谁。如果归学校当局,那么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潇湘晨报微博对于恋爱出轨者不得评奖评优的话题也发起了讨论,和网络投票截然不同的是,反对该项规定的人居多。很多网友疑惑恋爱出轨应当如何定义,也有不少网友提出,不应像80年代那般,工作和私生活挂钩。
还有些网友借机将自己的搞笑事晒了出来,网友@长颈北极熊说:“当我硕士研究生入学的时候,亲戚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大学里要好好学习,千万不要早恋。那一年,我2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