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两月登记 结婚一周就离

2012-02-13 11:04 | 责任编辑:大理曙光男科医院 | 来源:网络转载 | 点击:

专家表示:闪婚闪离是对婚姻的不负责任

本报讯 陈忠 记者 汪清林 随着网络的兴起,年轻男女热衷网络“精神式”恋爱。昨日,记者从法院获悉,法院在调研时发现,网恋闪婚最后离婚的占离婚类案件相当一部分比例。这不,东湖区人民法院日前就审理了一起因网恋闪婚后不到一周的两名80后年轻人的离婚纠纷。

网恋两个月闪婚遭父母反对

郑婷婷(化名)年龄23岁,刚大学毕业的她性格内向,平日朋友不多,喜欢宅在家里上网聊天。李俊(化名)是外地来南昌工作的青年小伙,平时朋友也不多,空闲时间一般都泡在网吧打发时间。2011年5月,两人通过QQ认识然后开始网聊,随着聊天次数的增多,两人慢慢变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彼此相互吐诉心声。

网聊一个月后,李俊提出双方见见面,郑婷婷表示同意,谁知双方一见钟情,迅速坠入爱河,不久便确立了恋爱关系。双方在正式交往两个月后,都觉得对方是完美的伴侣,于是决定“闪婚”。双方的父母得知后,认为他们感情基础不坚实,闪婚的想法太草率,均表示不同意他们闪婚。但他们不顾父母的反对下,偷偷地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且在外租房,过起了夫妻生活。

正式登记后不到一周就离婚

由于郑婷婷没有工作,整天待在家中,而李俊每天早出晚归,刚开始,两人过着男主外女主内的小夫妻生活。李俊的工资不高,又得不到父母的资助,时间一长,经济问题也渐渐地显现出来,两人开始为琐事争吵。网络里的温柔体贴荡然无存了,只剩下生活中的斤斤计较,双方矛盾不断积聚,最终爆发了,李俊搬出出租屋,不知去向。到此,两人自正式登记结婚还不到一周时间。

无奈之下,郑婷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在法院多次协调未果,并查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依法判决准许该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闪婚闪离是对婚姻的不负责

昨日,记者从法院获悉,网恋闪婚最后离婚的占离婚类案件相当一部分比例。据法官介绍,其中有一对年轻男女,创下了离婚最快“记录”,他们上午还兴高采烈的去民政局登记结婚,下午就到法院吵着闹离婚。

心里学家表示,结婚是一件很严肃慎重的事情,而不少闪婚的年轻人,显然在很多方面考虑不成熟,这其实是一种对婚姻、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

(本文来源:南昌新闻网-南昌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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