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不成索回交往费是否合理? 传奇佛山 南方网佛山频道

2012-02-29 11:47 | 责任编辑:大理曙光男科医院 | 来源:网络转载 | 点击:

网友支招:恋爱时实行AA制

漫画/黄珂展

男女朋友交往期间,难免会互送对方礼物,可最后因性格不合导致双方分手,假如一方向另一方索要恋爱时的花销,这是合理要求还是无理取闹?前日(4月8日),高明论坛的原帖《过期“男友”要拿回以前花在女友身上的钱》引起众多网友的关注。

事件:分手男友要索回交往费

前日,高明论坛网友TT姐发帖说,自己与男友相恋一段时间了。两人在相爱时,男友在自己身上花了不少钱。可现在因性格、感情不合,自己不再爱男友而分手,本来是好合好散的,谁知道分手后她却遭遇麻烦事。

“分手后,过期‘男友’竟然向我拿回以前花在自己身上的钱。”网友TT姐说,分手是双方都有错的,可现在因为以前交往费用的问题,导致两人成为“仇人”,这样的结局令人很无奈。

“过期”男友索回交往费,TT姐不知道是否应该偿还。如果偿还,她觉得这是无理要求;不偿还,又担心“过期”男友上门捣乱,让自己没面子。

支招:恋爱时实行AA制

网友TT姐的困扰受到了众多网友的关注,截至目前已有近50名网友发表看法。网友MM2009说,“是你不爱他先的,那你就要还咯。”而网友傻佐未好翻则认为,“向以前女友索取交往费的男人影响了男人的形象,这样的人早就应该分手啦,无用的人!”

如何才能避免因分手而使得男女双方成为“仇人”?还有不少年轻网友道出自己的“法宝”。“恋爱时实行AA制,那样分手后双方也是快乐的。”在高明区某政府部门上班的刘小姐说,其实现代女孩就不应该依赖男生,应有自己的工作,那样男女双方感情才能更牢固。

律师王志峰表示,年轻人恋爱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双方互送礼物的目的也是为了增强感情;如果分手,男方要索取交往费,在法律上没有依据。除非是房产等重大物件。

(编辑:陈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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